危废处理设备资讯—危险废物特性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共有 50大类别 479 种,按危险废物(下文简称“危废”) 产生源可分为工业源、非工业源( 如医疗机构、社会源等)。危废一般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危险特性,工业危废一般只有前 4 种危险特性,工业危废集中处置工程一般不包括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处置。
不同危废需要不同处置方式
焚烧技术可处置固态、液态和气态等形态的危险废物,主要适用于处置有机成分多、热值高的危险废物,但不适宜处置含汞废物,爆炸性废物须经预处理后方可采用焚烧技术进行处置。非焚烧处置技术应根据非焚烧不同处置技术的技术特点和被处置废物的特性进行选择。安全填埋处置技术除了与填埋场衬层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外,可适用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危废处置设备不同危废处置技术可组合使用
上述处置技术可单独使用,也可组合建设。如焚烧装置、安全填埋处置场、非焚烧装置、焚烧 + 安全填埋处置、非焚烧 + 安全填埋处置、焚烧 + 非焚烧 + 安全填埋处置等,根据被处置的危废种类及应用要求所决定。
焚烧处置技术、非焚烧处置技术以 大气污染影响为主,重点关注废气污染防治的内 容,其措施应包括二噁英控制装置、除尘装置及酸 性气体去除装置,并配套建设环境风险监控措施; 安全填埋处置技术以污染地下水为主,重点关注场地的防渗和地下水污染防控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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