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灰处理站建设规模应根据处理站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焚烧量、分布情况、焚烧炉类型、发展规划以及变化趋势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飞灰处理站的日处理能力应按垃圾焚烧厂连续正常运行7天的飞灰日产量平均值的1.25倍确定。
飞灰处理站建设内容应包括:物料接收和贮存系统、计量投加系统、混炼系统、成型系统、控制系统、分析检测系统,以及机械转运设备和公用工程等设施。
焚烧厂内飞灰处理站的总图设计应根据垃圾焚烧厂总体规划,结合生产流程、交通输运、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与劳动安全,以及电力、给水、排水等,经多方案综合比较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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