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灰固化处理设备处理飞灰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防扬尘、防雨、防渗(漏)等措施,并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的要求。
飞灰贮存设施收集的废气直接排放的,其颗粒物应不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如果收集的废气导入生活垃圾焚烧炉烟气排放系统排放,应不影响焚烧炉烟气达标排放。
在飞灰贮存、运输过程中,应采用封闭包装或置于密封容器内,或使用封闭槽罐车散装运输。
飞灰收集、运输、贮存的其他要求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的规定。
飞灰处理产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应根据其管理属性分别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飞灰通过飞灰固化设备处理后形成的固体要有良好的抗浸出性,活跃重金属可以有效被包裹起来。
飞灰固化设备固化的工艺要操作简单,便捷,易于使用和培训。
飞灰固化设备固化剂固化材料应容易获得,材料丰富,成本低廉,易于推广。
整体设备成本和固化剂成本折合处理费用要低于一定水平,使得适应于市场行情,易于推广。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设备型号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准确信息。